咸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来源:咸丰人民医院 时间:2018-06-26 09:12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咸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于2018年6月8日发布了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因有效投标人未达到法定家数,现发布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ZC-CG-2018-ES057

三、采购内容:全权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处理、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流程、操作程序,建立规范的检测台账,并符合医院上级部门或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标准,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监测达标、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具体要求及其它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年,超出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污水处理运营资质(乙级及以上);

3、供应商须有注册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技术服务人员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具有按相应技术规范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能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的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服务;

4、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投标保证金:

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磋商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5588 31817 00044230

缴纳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八、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76900900

十、磋商时间:2018769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天使胡同2号

联系人:陈伦超

电  话:1800726618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莲湖花园一期3幢2501号

咸丰分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联 系 人:张慧

电 话: 18871809199

 

 

 

竞争性磋商文件-咸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docx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